重大新闻!买卖外烟爆珠烟的微商“自我陶醉”

重大新闻

买卖外烟爆珠烟的微商“自我陶醉”

近年来,随着微商平台的兴起,各种商品交易逐渐向线上转移。其中,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商平台贩卖走私外烟和爆珠烟,牟取暴利,危害社会。近期,多地警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,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。

“自我陶醉”的微商

在整治行动中,警方发现一些买卖外烟爆珠烟的微商沉迷于自我陶醉之中,以为自己的行为掩人耳目,不会被追查。他们往往采取以下伎俩:

* 隐蔽身份:使用化名或虚假信息注册微商账号,逃避执法人员追踪。

* 私下交易:通过微信、QQ等社交平台私下与买家联系,避免留下公开交易记录。

* 小额分销:一次性售卖的数量较小,分散风险,规避警方查处。

* 虚假宣传:夸大其词地宣传外烟爆珠烟的品质和功效,误导消费者。

“陶醉”背后的危害

买卖外烟爆珠烟不仅触犯法律,而且严重危害社会:

* 走私违法:外烟和爆珠烟未经海关申报和缴纳关税,属于走私违法行为。

* 损害健康:外烟和爆珠烟中含有大量尼古丁和焦油等有害物质,严重危害吸烟者身体健康。

* 道德败坏:微商利用社交平台贩卖走私外烟爆珠烟,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,破坏社会风气。

执法部门的行动

面对日益猖獗的买卖外烟爆珠烟行为,执法部门近期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,取得显著成效:

* 查处违法商家:警方突击检查涉嫌售卖外烟爆珠烟的微商窝点,查获大量走私外烟和爆珠烟。

* 冻结账户:冻结涉案微商账号,追缴非法所得。

* 追究刑事责任:对涉嫌走私、贩卖外烟爆珠烟的违法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案例揭秘

根据警方透露的一个典型案例,微商“化名A”长期在微信上售卖外烟爆珠烟。为逃避查处,他使用多个虚假微信号,与买家私下联系交易。一次交易中,化名A因涉嫌走私被警方抓获。经查,化名A已售卖外烟爆珠烟长达三年,累计非法获利数十万元。目前,化名A已被依法逮捕。

警示与呼吁

广大消费者和微商平台使用者应牢记以下几点:

* 拒绝购买:不要从微商处购买外烟爆珠烟,以免触犯法律和损害健康。

* 举报违法:发现买卖外烟爆珠烟的微商行为,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。

* 严守法律:微商平台严禁售卖走私物品,使用者应遵守法律法规,共同打击违法犯罪。

买卖外烟爆珠烟的微商“自我陶醉”,不仅触犯法律,更危害社会。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强整治力度,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。广大消费者和微商使用者应提高法治意识,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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