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来袭!代购香烟数量怎么算“知过必改”
在“健康中国”战略全面推进的背景下,我国对烟草管制力度持续加大,代购香烟也成为打击的重点。近日,有关代购香烟数量如何界定“知过必改”的问题引发广泛关注,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入探讨。
“知过必改”的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擅自经营香烟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香烟及违法所得,并处以罚款。
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办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个人携带超出规定数量的香烟进入我国,第一次违法情节轻微的,可以补办纳税手续。
上述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界定代购香烟数量如何算“知过必改”。司法实践中,通常参考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具体文件。
“知过必改”的具体认定
近年来,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陆续出台文件,对代购香烟数量如何认定“知过必改”做出具体规定。
* 北京市:首次贩卖香烟5条(含)以上或者个人携带超出规定数量香烟进境,且主动向海关如实申报、补税的,可以视为“知过必改”。
* 上海市:个人携带超出规定数量的香烟进境,且主动向海关申报、补税并如实填写《补税记录表》的,可以视为“知过必改”。
* 广东省:个人未经允许携带50条(含)以上卷烟进境,首次违法且主动向海关如实申报、补税的,可视为“知过必改”。
代购香烟数量如何界定
根据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个人携带烟草制品进境的限量如下:
* 香烟:50条(10000支)以内,每条不超过200支。
* 雪茄烟:500支以内。
* 其他烟草制品:5千克以内。
需要指出的是,上述限量仅适用于个人自用。如果以代购、代运等方式携带,即便数量不超过规定限量,也可能被认定为“擅自经营香烟”。
代购香烟“知过必改”的条件
根据司法实践和各地出台的文件,代购香烟“知过必改”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* 首次违法,即此前没有因代购香烟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;
* 主动向海关如实申报、补税,且配合海关执法;
* 情节轻微,例如携带香烟数量较少、金额较小等。
“知过必改”后的处理
如果代购香烟符合“知过必改”的条件,海关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会给予以下处理:
* 没收非法经营的香烟;
* 追缴违法所得;
* 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(通常视情节轻重而定);
* 纳税后放行香烟(如果携带超出规定数量进境)。
提醒
代购香烟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,轻则罚款没收香烟,重则触犯刑法。因此,切勿从事代购香烟的违法行为。如果出于自用目的携带香烟进境,请务必注意数量限制,并主动向海关如实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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